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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电供暖保驾护航:10省市煤改电补贴政策大汇总
NO.1 北京

1、对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的支持政策。村委会和村民公共活动场所实施“煤改清洁能源”改造。由市财政对取暖设备购置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。其中500户以下的村庄补贴1.2万元,500户(含)以上的村庄补贴2.4万元,区财政可给予适当补贴;同时,执行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“煤改清洁能源”相关气价、电价补贴政策。

2、对实施“煤改清洁能源”集中供暖项目的支持政策。对农村地区村庄内住户、村委会、村民公共活计场所和籽种农业设施采用空气源、地源、太阳能、燃气、电等清洁能源实施集中供暖的项目,其配套建设的水蓄热设施投资计入热源投资,由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按一定比例给予支持,其中,采用空气源、地源、太阳能等集中供暖的项目,对其配套水蓄热设施投资给予50%的资金支持。

3、对使用空气源热泵、非整村安装地源热泵取暖的,市财政按照取暖面积每平方米1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,对使用其他清洁能源设备取暖的,市财政按照设备购置费用的1/3进行补贴。市财政对各类清洁能源取暖设备的补贴金额每户******不超过1.2万元;区财政在配套同等补贴资金的基础上.可进一步加大补贴力度,减轻住户负担。

NO.2 天津

武清区发展与改革委员会

采暖设备购置及安装补贴费用由财政100%承担,室内暖气管与暖气片购置与安装费用由农户承担。对实施“煤改电”的农村住户,每个取暖季每户补贴不超过2000元。

NO.3 河北

《2016年农村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工程建设推进方案》

在电力保障、住宅保温条件较好的农户,扩大空气源热泵采暖、碳纤维电采暖、电采暖锅炉使用规模,每户补贴2700元。

《关于加快实施保定廊坊禁煤区电代煤和气代煤的指导意见》

农村煤改电补贴细则:

1、设备购置补贴85%:按设备购置安装(含户内线路改造)投资的85%给予补贴,每户******补贴金额不超过7400元,由市县各承担1/2,其余由用户承担。补贴资金按各县(市、区)实际任务统一拨付、统筹使用。

2、房屋修缮补贴支持房屋保温修缮,由县(市、区)根据农户需求,申请节能示范、危房改造、美丽乡村建设、移民搬迁等专项资金,统筹给予一定补贴支持。

3、采暖期用电补贴给予采暖期居民用电0.2元/千瓦时补贴,由省市、县各承担1/3,每户******补贴电量1万千瓦时;给予配套生活用气补贴。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3年。

4、不执行阶梯电价“电代煤”用户采暖期可选择执行峰谷电价,非采暖期可不选择执行峰谷电价;“电代煤”用户不再执行阶梯电价。

5.对采用空气(地)源热泵、电锅炉等方式替代燃煤的农户,可按“电代煤”投资和运行电费补贴标准执行,其余投资由农户自行承担;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农村优先采用地热、沼气、生物质、轻烃等清洁能源替代,可按“气代煤”投资补贴标准执行,其余投资和运行费用由企业商农户承担。

No.4  山西

“煤改电”支持政策:

一)******落实峰谷分时电价政策,对采暖“煤改电”居民用户执行居民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,一般工商业用户执行一般工商业用电峰谷分时电价政策,用电价格按照省级价格主管部门规定标准执行。

二)对安装******节能电采暖设备的居民用户,设备购置费用由省、市两级财政各补贴三分之一,两级补贴总额******不超过20000元/户;省、市两级财政对采暖季低谷时段电价各补贴0.1元/度,每个采暖季每户补贴******不超过12000度用电量。

三)对安装******节能电采暖设备的学校、养老院等非营利性公益事业单位,设备购置费用由省、市、县三级财政各补贴三分之一。

四)对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(收费站管理办公区)现有采暖燃煤锅炉逐步实施“煤改电”,改造投资由省级财政在项目完成后,按投资额的平均水平给予10%~20%的奖补。

五)加大对电采暖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,引进设备制造企业落户我省投资建厂,有关部门要在土地、税费、融资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;鼓励企业加强生产制造和研发创新,提升工艺技术和产品质量,我省新兴产业发展投资基金和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要给以适当支持;同质同价前提下省内企业生产的电采暖设备优先纳入招标范围,优先推荐使用;支持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开展采暖经营服务业务,采取多种合作模式提供系统解决方案。

NO.5  山东

《山东省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案》

山东省物价局规定,电采暖客户享有一定电价优惠政策,采暖季月用电量超出400度达到阶梯电价第三档的,继续执行第二档电价0.5969元/度,也就是每度电享受0.3元的优惠。

目前,山东省、济南市两级政府正在研讨“煤改电”居民电采暖初装费10%~20%的补贴政策,同时核算替代电量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贴,提高居民电采暖的积极性。

NO.6  河南

《关于我省电能替代工作实施方案(2016—2020年)》

郑州、安阳、鹤壁、新乡、焦作等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,要率先开展农村居民生活“煤改电”、“柴改电”试点和推广应用。政府确定的农村“煤改电”试点用户,以及安装节能电采暖设施的城镇居民用户,开展设备一次性补助和运行补贴;对实施电能替代的工商业用户,以电能替代电量电费中征收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为限给予支持。、

郑州:《关于进一步推进散煤治理工作的通知》

郑州市建成区内,符合条件的“电代煤”居民户将享受设备购置补贴,每户******补贴不超过3500元,需在9月30日前提出申请。

对2016年统计台账上的使用实施“电代煤”的居民户,给予“电代煤”设备购置补贴,每户******补贴不超过3500元。

另外,在用电方面,给予“电代煤”居民户采暖期用电0.2元/千瓦时补贴,每户******补贴电量3000千瓦时,补贴政策及标准暂定三年。

NO.7  新疆

新疆维吾尔自治区:电采暖供热电费优惠

自2007年6月1日起,乌鲁木齐市政府决定对电热采暖试点示范给予补贴。对实施电热采暖的用户电价给予优惠。即执行新计价能[2002]1260号、自治区和改革委员会《关于调整乌鲁木齐电网各类用电销售价格的通知》(新发改能价[2006]977号)中关于乌鲁木齐电网内电采暖优惠电价:高峰4个小时0.531元/kW·h、平段10个小时0.361元/kW·h、低谷10个小时0.279元/kW·h。

NO.8  内蒙

《优惠办法》

根据《优惠办法》明确电采暖用户每年从11月1日起至次年3月31日止享受低谷用电优惠;低谷优惠时段为晚23:00至次日早7:00。适用范围为内蒙古行政区域内的电采暖用户。

电采暖是指以电能为主要能源的采暖方式,包括热泵系统、蓄能式电采暖设备、电热锅炉、电热膜、发热电缆、普通电暖器等。

《优惠办法》还提出,集中供热的电采暖设备用电,全部用于居民采暖的,执行居民生活电价,即非低谷优惠时段0.44元/千瓦时,低谷优惠时段0.2元/千瓦时;含有非居民采暖的,可按居民采暖面积和非居民采暖面积比例分摊后,对居民采暖部分执行居民生活电价。

集中供热的用户,电采暖设备单独计量;分户式电采暖居民需实施“一户一表”,安装一块分时电能计量装置,低谷优惠时段内,采暖设备、居民生活用电一并享受低谷优惠。


NO.9 甘肃

甘肃发改委下发集中式电采暖(制冷)用电电价通知

从2015年电采暖电价自2015年11月抄见电量按下面价格执行:居民、企事业单位集中式电采暖(制冷)用电销售电价,不满1千伏,平段0.525,低谷0.268;满1千伏,平段0.515,低谷0.2634。

商业单位集中式电采暖(制冷)用电销售电价,不满1千伏平段0.8027,低谷0.4126;1千伏到10千伏平段0.7927,低谷0.4076;10千伏以上平段0.7827,低谷0.4026.(单位:元/千瓦时)


NO.10  辽宁

一、煤改电供暖项目用电采取直接交易方式,到户电价由上网交易电价、过网费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(含农村电网维护费)构成。

二、煤改电供暖项目到户电价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,并将用电低谷时段由原来的7小时(22:00-5:00)延长至10小时(21:00-7:00)。

三、现行煤改电供暖电量来源为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上网电量,通过市场交易形成的上网交易电价为0.18元/千瓦时。随着煤改电供暖面积和用电量的增加,我省将争取其他低电价电力资源参与市场交易,以降低煤改电供暖用电成本。

四、电供暖项目到户电价分为居民电供暖电价和非居民电供暖电价。按照核电现行上网交易电价测算:

1、居民电供暖到户电价为:谷段0.2798元/千瓦时;平段0.4898元/千瓦时;峰段0.6998元/千瓦时。

2、非居民电供暖到户电价为:谷段0.3298元/千瓦时;平段0.5898元/千瓦时;峰段0.8498元/千瓦时。

当上网交易电价发生变化时,电供暖项目到户电价按照我省煤改电供暖项目电价机制确定,不再另行通知。

五、对煤改电供暖项目用电量,各市财政部门要给予不低于每千瓦时0.011元的价格补贴。
电采暖功率调配模块,适用于入户线功率不足而不增容的各类住宅小区、别墅、学校、公共建筑等电采暖系统。电采暖调配模块其工作原理是交替启停室内各房间供暖设备,当有大功率生活用电接入时,系统会根据户内用电总量和优先等级,智能判断并同步关闭某一回路或多个回路的加热负载,使室内用电总负荷不超原户内设计电容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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